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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到加拿大留学的国际学生人数都在5万多到6万之间,其中来自大中华地区(大陆、台湾、香港)占20%以上。近几年来,加拿大政府为了鼓励更多的国际留学生来加拿大留学,采取了许多宽松政策,比如:放松对留学生的签证要求;允许留学生在就学期间在校园外工作;留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原来的一年工作签证的基础上,再延迟一年(假设工作地点是在加拿大的三大都市之外);有工作经验的留学生更易取得移民身份等。为了方便不同背景的留学生的需要,我们在此分析较合适的一些途径,使留学生在适当的时候做适当的选择。

1、留学生在学习期间可以取得长期工作签证
这途径稍微特殊,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而这样的条件要求也会因人而异。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以在就学期间获取2-4年的无雇主限制的工作签证。

2、留学生毕业后的工作签证(Post-graduate Employment Program)
当留学生在公立学校完成了专科(Diploma) 以上的学历后的90天内,如果有加拿大的雇主愿意聘请其从事与所学相关的工作,就可申请一年的工作签证。在这里申请人要特别注意在雇主所给的聘书(Job Offer)中,对工作职责的描述要与“国家职业分类”(National Occupation Classification)相符,其职位的水平要到达熟练技术职业(Skilled)或管理性质(Managerial)的要求。其次,这样的职位要符合雇主公司的行业要求,确保雇主公司所从事的行业确实需要这样职位的雇员。最后,移民官在接到这样的工作签证申请时,往往会打电话给雇主,确认Job Offer 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有时也会讨论到Offer 中的职责范围及薪酬情况。

3、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批准的工作签证
当留学生的一年的工作签证到期前,可以考虑申请人力资源部(HRSDC)批准的工作签证。这种工作签证的申请取决于所从事的职业的技能水平,以及劳力市场在该职业的供求关系。如果雇主愿意继续雇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这种工作签证的获取也很有可能。

4、留学生转技术移民申请
申请技术移民是许多留学生来到加拿大的最终目的。加拿大政府在近年来也适时地根据移民需要,大大地放松了已经在加拿大取得学位,并工作一年、语言熟练、对当地的工作、生活环境适应力强的留学生留在加拿大。因而,在审核这类申请时,移民官一般采用较宽松、快捷的政策。如果申请人能满足以下的文件要求,大多情况下都可以免去面见:

(1)保证累积的工作经验已达到1,950小时以上,即全职工作的时间有一年以上。这里指的是已完成专业学科后从事的技能(Skilled)或管理性质的工作。对于工作刚刚够一年的申请人来说,要按文件上所显示的工作天数,乘以每天的工作小时数,得出总的工作小时数。我们见过因时间计算方法不同,移民官认为工作时间不够而拒绝申请的情况。

(2)保证工作的职责符合所选择NOC中的职业描述。雇主信在这方面的说明要贴切、详细。有时需要参照NOC来写这样的信。

(3)如果英文或法文测试结果不理想,或没有语言测试结果,申请人必须详细解释其语言的熟练程度。有时可以用间接性的文件来证明,包括递交学校教授的推荐信、工作中上司的推荐信,甚至在学习时能代表申请人英文水平的一些功课、论文等。

(4)留学生配偶移民
如果留学生已有在加拿大的配偶,而且该配偶已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即可通过配偶担保来移民。如果该配偶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但具有专科以上的学历,可一同申请技术移民,其分数及机会都高于单独申请。

以上是留学生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应该考虑的获取加拿大合法居留的几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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