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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伦多,在我们居住大楼附近有个大Mall,每个周末,我和老公都把逛大Mall当做是一种运动休闲方式,逛累的时候,跑到Mall里面的一家宠物店里看看猫猫狗狗。最近,那家宠物店来了一只猫,虽然是波斯的种,但全身是灰色的。每次我们去的时候,这只猫总是在睡觉,总是看不到正脸。上周,那只猫终于“醒”了,从笼子中伸出爪子,正在玩一根绳子。当俯身仔细打量这只猫的时候,只听见老公在我身后悠悠地说:“比我们家的咪咪丑多了……”

老公不是个喜欢猫的人,自从结婚以来,我一直在“批评教育”他:不喜欢猫就是不喜欢生活,没有情趣。但自从咪咪来到我家,咪咪“改变”了我老公。

咪咪是我们出国前养的一只猫,全身雪白,一只蓝眼,一只黄眼,在她三个月的时候来到我家。刚进门那一刹那,有点象《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初进贾府,“闲静犹似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咪咪真的很漂亮,但身体也很弱,耳朵还经常发炎出水。当时,也没有什么宠物医院,是我一点点用棉棒把她耳朵里的脓水给弄出来的。她虽然很痛,但从来也没有抓过我。后来她的耳朵渐渐好了,身体越来越结实了,和我的感情也越来越好起来。


(因为咪咪长得太白太白,故当时用普通相机拍摄成了一片白,分不清它的身体各部位了)

咪咪很有灵性,她知道我老公不喜欢她,所以也很少和老公亲近。用老公自己的话说,当我不在家的时候,经常是看不到咪咪的,不知道她在哪里呆着。后来,老公才发现咪咪在床底下趴着。周末的时候,我加班一整天,咪咪也一整天在床底呆着不出来。那时候,我们住在集体宿舍,从楼梯到我家还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每次,老公还没听到我的脚步声呢,咪咪早就一个箭步从床底下冲出来,在门口等着我。

不知老公是被我们的“母女情深”所打动,还是气不过咪咪和我这么好,他后来也时不时地买些咪咪喜欢吃的鸡肝回家。咪咪毕竟还是抵不住美味的诱惑,老公带着鸡肝回家,咪咪闻到香味也会从床底钻出来。虽然咪咪吃完后照旧还会钻回床底,但渐渐地,咪咪和老公的关系也融洽起来。有好几次因为加班,回家已是深夜,看到老公和猫“四脚朝天”地在床上呼呼大睡,那种情景,真的是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温馨。

自从老公用鸡肝“降服”了咪咪,老公就得出了一个理论,猫这种动物,没有诚信,仅仅用鸡肝就可以收买。然而,我告诉老公,猫咪也很衷诚,爱是需要用心的,对人亦是如此。咪咪吃完老公买的鸡肝,还是喜欢和我在一起,我看书的时候,她就躺在我的腿上打呼噜;我化妆的时候,她会跳到桌子上,用鼻子闻闻我;家里的墙上突然爬出个大蚣蜈的时候,她会发出小狗一样的吼叫来警告我;我没有带鸡肝回家的时候,她亦会很“隆重”地迎接我,因为,咪咪知道,我爱她,所以她也爱我,这种爱,这种信任,是不需要语言的。

 
(遗罕当时没有为咪咪制作这么漂亮的照片,因为象,所以从网上下载下来,让博友一睹我家咪咪当年的尊容)

后来是我背叛了咪咪,因为出国,把咪咪送了人。以致于现在每想起咪咪,我的心就很痛。现在算起来,咪咪也应该十多岁了,如果那家人家待她好,她可能还活着,如果待她不好,她可能早就死了。我对咪咪一直有种愧欠的心理,没有能够给她养老送终也是我的遗憾,以致于我曾发誓,从此以后不再养猫,除非我能够带给猫猫稳定的生活。其实,每周之所以那么喜欢逛宠物店,是因为看到那些猫猫狗狗,总是能够让我回忆起和咪咪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时不时的,老公还能给我讲讲我不在家的时候,他和咪咪的种种趣事。

来到多伦多后,老公改变了许多,其中一点,他也很喜欢陪我逛逛猫狗展览会或是宠物店,看到他们的小模样,也会时不时地大笑,我想,老公一定也时常想起了咪咪。那天,在逛完宠物店的时候,老公说,只可惜咪咪没有生在加拿大,否则的话,她真的会很快乐,光是宠物店里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就够她用的了。

那一刻,我知道,是咪咪改变了老公,那一刻,我亦知道,老公也爱咪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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